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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发布《新华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本次分红为2023年第一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4月4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4月2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4月25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23年4月21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23年4月24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及《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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