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9 日 14:00 时。
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峰先生
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应当持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
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书面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就 2022
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监事会就 2022
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三: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已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四: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草拟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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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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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 281,789,582.4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18,650,64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2.14%。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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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及辽宁新华龙
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新华龙”)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
为永杉锂业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90,000 万元,为辽宁新华龙担保额度新增担保
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担保额度调整如下: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 24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
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五年;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辽宁新华龙提供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
保额度,在银行、租赁公司等机构进行融资,以辽宁新华龙的不动产(房产及土
地)、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对上述 50,000 万元授信额度中的部分授信额度进行
抵押担保,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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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永杉锂业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占同 本年年初至披
关联交 关联方名 本次预计 类业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
业务比
易类别 称 金额 务比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例(%)
例(%) 交易金额
向关联 巴斯 夫 杉 70,000 万 20 185.85 万元 1,567.78 万 0.63 2022 年度永杉锂业前期产线尚
方销售 杉电 池 材 元 元 未满产,且与关联方的主要业
料有 限 公
商品 务模式为加工模式;2023 年度
司及 其 子
公司 预计产量提升,订单增加,交
易额随之增加。
公司子公司永杉锂业预计在 2023 年向关联方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销售锂盐产品,预计发生额 70,000 万。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同意的专项意见,该议案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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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局锂盐业务。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已于 2022 年 6 月全线贯通并产生
盈利。一期项目达产后,公司已形成年产 15,000 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和 10,000
吨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能力。为了体现公司的发展前景,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
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确保公司战略意图的顺利实施并
反映未来发展格局,经公司慎重论证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定位、主营业务
等因素,拟变更公司名称。
公司拟将现有公司中文名称“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锦州永
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公司英文名称“JINZHOU JIXIANG MOLY CO., LTD”
变更为“JINZHOU YONGSHAN LITHIUM CO., LTD”,并修改章程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注册名称: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名称: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NZHOU JIXIANG MOLY CO.,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JINZHOU YONGSHAN LITHIUM
LTD CO., LTD
就《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涉及公司全称的表述,亦将相应进行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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