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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情况,并公布6起相关典型案例。其中,未成年被害人楚某保护救助案涉及搭建社会支持平台助推乡村综合治理的内容。
据介绍,2019年4月,最高检和共青团中央在全国40个地区进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10月在80个地区持续开展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委托首都师范大学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该批典型案例是最高检联合团中央进行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过程中,从试点单位报送的180余个案例中筛选确定的。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聚焦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多元化综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等内容。
在未成年被害人楚某保护救助案中,12岁的楚某于2020年9月离家出走后被王某收留,与其同居并发生性关系。山东省广饶县公安局立案后邀请广饶县人民检察院介入。广饶县人民检察院介入后,同步开展被害人救助工作。2020年12月,王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楚某长期监护缺失,遭受多次性侵后出现自闭倾向,案发后其学习、生活状况不稳定,出现重度抑郁情况。多部门联动,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协助就医等综合救助服务。检察院为被害人申请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用于心理治疗。经过2年跟踪救助,被害人已恢复正常生活。案件发生后,针对广饶县乡镇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乡村未成年人数量大且存在监护缺失、法治教育落后等问题,广饶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在全县乡镇一级挂牌成立村居未检工作站,将未成年人保护力量下沉至乡村。依托村居未检工作站,联合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家长学校、自护教育等活动。该案的典型意义为,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嵌入本土社会治理,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打通“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李亚新 王晓乾(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