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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20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近日,家住南京江宁的市民徐某拨打12345政务热线,反映自己驾车行至江宁振容路上时,前面一辆车突然刹车停下,导致自己的车辆跟对方发生了追尾事故,但交警判定自己负全责,他对事故的认定表示不满意,要求重新界定。
接到该热线工单后,江宁谷里交警中队高度重视,民警立即介入调查。经核查,徐某驾驶车辆沿振容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振容路与牛首大道路口时,徐某看见前方路口的信号灯绿灯在闪烁,即将跳至黄灯,且他还看到前车没有踩刹车减速的迹象,于是想跟着前车冲一把,一起压着黄灯通过路口。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前面的车辆突然刹车停下。来不及反应的徐某,连刹车都没有踩,就猛烈地撞上前车的车尾,造成两车受损严重的交通事故。
当时处警的谷里交警结合公共视频、现场勘查,认定徐某因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交警也认定警方的定责正确,不予更改。
随后,民警向徐某解释,看到黄灯闪烁加速抢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警方也提醒,司机在行经路口时,要注意观察,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按照交通信号指示灯,依次安全有序通过路口。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