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解答:
有些罪犯不能惯着,你犯罪我有权维护,如果出声小惯狗急跳墙怎么办,伤害了被偷事主怎么办,法律要改一改,这样就是正当防卫,就是制止犯罪。有多少入室盗窃变式杀人的,岂不是纵容犯罪吗。
(资料图)
如下解答:
首先,明确入室犯罪属于加重处罚要素。
其次,主人在场的情况下,依然犯罪得手,这已经不是盗窃,而是抢夺或抢劫。而抢夺后为摆脱受害者的追赶,犯罪分子通常是跑或坐车。而本案中犯罪分子在主人在场的情况下,携带赃物走出,其主观上认定在场的主人不会对其进行追赶,那肯定是以暴力进行威慑或准备用暴力袭击追赶者,因此这时的行为属于抢劫。
其三,犯罪分子携赃物走出房间,没有证据他不会继续抢劫别的东西或伤害物主,因此不能判定抢劫行为已经结束。
其四,弹弓对人体的伤害力很低,通常只导致皮肤疼痛,极少情况下会造成眼部受伤。此次击中头部死亡是个极低概率的意外,不可能有人会用弹弓来伤人或杀人。所以物主本身不具备杀死犯罪分子的主观故意。
其五,由于通常情况下弹弓伤害力极低,因此主人用弹弓击打正在进行抢劫的犯罪分子并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犯罪分子的死亡属于意外。
如下解答:
这种事情在我家就发生过,小偷入室盗窃被打死,受害者不但被判刑,还赔了几万块钱。
我有个堂哥是开超市的,八年前的一个晚上,他发现楼下的店铺里有异常响动。
他家住在二楼,超市在一楼,一楼和二楼没有贯通,从家里到超市得需要通过小区大门。
一开始他以为是幻觉,于是先爬到窗户边上想确定一下有没有听错。
他刚爬到窗户边上的时候,发现一个人鬼鬼祟祟地从超市里出来了,怀里抱着一包东西。
顺利拿回东西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为了迫使小偷放下东西,他顺手抓起手边的一只巴掌大的空花盆扔了下去。
结果不偏不倚,花盆正中小偷的脑袋,那人“哎哟”了一声,抱着东西跑了。
我堂哥出去看了一下,店铺的门锁被破坏掉了,店里损失了十几条高档香烟和几百块零钱。
他报警后,警察勘察了现场和监控录像,发现小偷戴着头套,无法辨别其容貌。
在店铺门口的空地上,只有一些花盆的碎片,没有发现血迹。
我堂哥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
第四天的早上,我堂哥去开门做生意时发现有个六七十岁的妇女坐在门前的台阶上,他以为是过路休息的,所以并没有在意。
他掏出钥匙开锁的时候,那个女的起身问他是不是这个店的老板,我堂哥回答说是。
结果,那女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死死抱住了他的一条腿,哭天喊地地说:“你把我孩子给打坏了,人在医院快不行了,你得去给他看病!”
报警后,经过警察询问后方才得知那小偷是这个女人的孙子。
那晚,他破坏掉门锁后钻进超市盗窃了十几条香烟和几百块零钱,出来的时候正好被我堂哥看见了,我堂哥的那只花盆刚好砸在了他的脑袋上,花盆不大,而且还是空的,他当时并没感觉到有多痛,只是被吓了一跳。
逃脱后,他把变卖香烟得来的钱和偷来的那些钱,约了几个狐朋狗友用两个晚上挥霍掉了,第三天下午的时候,他给他奶奶说头痛得厉害。
他奶奶问他这些天做了什么?
他说没做什么,就是和几个朋友在KTV喝了两个晚上的酒。听他这样一说,家人都以为他的头痛是喝酒喝的,因此并没有在意。
当天晚上七点左右,他说他坚持不住了,脑袋疼得要炸了,家人怀疑他跟别人打架伤到脑袋了,一再追问下,他这才说了偷某某超市被人用东西砸了脑袋的实话。
还没到医院,他就不省人事了。
于是,第四天一大早,他奶奶就守在超市门口兴师问罪来了。
由于他一开始感觉头痛的时候没去看医生,所以耽误了治疗,最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了。
警察先是对我堂哥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后来经过多方努力,获得了取保候审。
为了达成民事和解,我堂哥先给了对方30000块的丧葬费,在后期的民事赔偿协商时,对方狮子大开口,张口就是100万,说是少一分都不行。
一怒之下,我堂哥不干了,不协商、不接受调解,一切听从法院判决。
对方不知被什么人灌了迷魂汤,说法院不但会以故意杀人罪处罚我堂哥,还会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民事赔偿不会少于80万,因为他们的孙子还年轻,才28岁,所以赔偿额度只高不低。
原、被告双方都聘请了律师,事后听说对方的律师从一开始就提醒他们不要偏听偏信,民事赔偿部分最好通过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后给被告出具谅解书。
可他们非是不听,说无论给多少赔偿,谅解书是不可能出具的。
最后,法院经过反复调查研判后,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故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认为我堂哥在制止自己的合法财产免受侵犯时,用花盆扔对方,目的不是想要去杀害或者伤害对方,他的目的只是想让对方停止犯罪,放下自己的合法财产。
他虽然没有伤害对方的主观故意性,认为一个小小的空花盆不会给对方造成太大的伤害,可就是因为他太过自信,才导致对方脑组织受伤最终死亡。
在民事赔偿问题上,法院认为我堂哥之前赔偿的30000块丧葬费合理又合法,因为原告偷盗被告人的合法财产属于不法侵害,所以被告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在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时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是正当防卫的行为,毕竟,靠警告和说服是制止不了犯罪的,所以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对方提出的除丧葬费以外的所有赔偿请求。
题主问:
小偷夜晚入室盗窃得手后出走,被主人弹弓射中头部后死亡,有罪吗?
小偷夜晚入室盗窃是非法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
公民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既然要保护,就得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小偷偷东西已经得手了,想要和平解决问题,拿回自己的东西,除非小偷自己良心发现放下东西,或者主人比小偷跑得快,追上去讨回自己的东西。
以上两种情况都不现实,所以在制止不法侵害时就得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众所周知,弹弓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它属于一种娱乐玩具,或者是一种体育竞技用品,弹弓打死人的概率几乎为零,所以弹弓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物品。
虽然弹弓不属于杀伤性武器,但是弹弓能伤人,这是人人皆知的,主人作为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他知道这一点,但是他太过自信,认为手里的弹弓顶多只会伤到小偷,不会闹出人命。
正是因为他的这种过于自信的心理导致了小偷的死亡,所以,他的行为有可能会被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要特点就是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该主人应当预见弹弓有可能会打死人,但是他忽视了这种可能性,最终导致小偷死亡,所以我认为这个人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行为,在量刑时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缓刑。
如下解答:
这个真的无罪,你到我家盗穿得手要逃走,我看准机会打你一下就有罪了?假如说小偷比我粗壮,我正面打不过呢?他返回来为了灭口,把我伤害了呢?假如说打在腿上,身上,无关紧要的地方,他跑了呢?
所以说打头部是最合适的,本意也不是要打死他,是巧合
如下解答:
涉嫌犯罪
小偷夜晚入室盗窃,不论盗取多少财物,属于情节严重,已超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拘留,罚款的上限。
看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列为盗窃罪。
把入户盗窃与盗窃数额较大的,同等看待,同样定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偷盗窃得手后走出,被这家主人发现。谁家东西被盗谁都心疼财物,如何把被盗财物追回,是个问题?
首先,大喝一声“小小的毛贼”,勒令小偷“把盗的东西放下”。
其次,追赶小偷,捉住小偷将被盗的财物从小偷手中夺回来。
这需要被盗物的主人一要有与小偷搏斗的力气,二要有与小偷争夺财物的勇气,三要提防小偷借机杀人或者伤害财物主人。
再次,如果追赶不上小偷,或者自知不是小偷的对手,避免小偷的伤害,选择报警。
由公安机关破案捉拿小偷,有可能把被盗的财物追回来,自己安全不受小偷伤害。
可是这家主人看见小偷将自家财物盗走,已走出院门,义愤填鹰,随手拿起弹弓,凭着小时候练就的“百步冲杨”,“百发百中”技巧。
趁着月光朝着小偷的后脑勺射去,只听“叭”的一声,小偷没来不得叫喊,就应声倒地。
这时被盗主人害怕了,立即挂120急救车。急救车到了,小偷已一命呜呼了。
题主问,被盗主人有罪吗?
首先,小偷未经法院审理判决不得定罪的规定,还不能定小偷有罪。
主人用弹弓子发射的方法,小偷被击中要害部位,手撒开了,被盗财物物归原主了。
但小偷死了。经过公安机关刑事警察侦查和法医的鉴定,被盗主人很快被刑事拘留。
这被盗主人感到冤枉。小偷偷我物,我打死小偷为民除害白打,属于正当防卫。
是正当防卫吗?
显然不是。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有两条,一个是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一个是不得“造成重大损害”。
被盗主人把小偷打死了,这是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也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小偷犯盗窃罪,不至于犯死罪。你这一弹弓子代替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判机关审理判决,连最高法院死刑核准都代替了。
同时使用弹弓子发射,违反了国家关于管制器具的规定,应当受治安处罚。
被盗主人用弹弓将小偷射死,涉嫌犯罪,犯的什么罪?
过失杀人罪吧。
被盗主人没有非法剥夺小偷生命的杀人故意。
他有把小偷打伤的故意,迫使小偷丢下盗窃物。
他由于过于轻信能够避免小偷死亡,而发生小偷死亡的,发生了非法剥夺小偷生命的结果,我认为属于过失杀人。
不属于故意伤害或者过失伤害。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下解答:
一个小偷有多大的罪,白天偷个钱包,手机什么的,罪不至死但可恨,恨不得把他的手砍下来,不过夜晚入室盗窃的小偷就不一样了,首先分析一下夜晚撞入室的小偷,小偷敢夜晚撞入室内盗窃,大多数都是有计划且有准备的,白天踩好了点,或早知道这家很富有等等,到了半夜12点过后就准备行动了,而且要就是两个人或更多的人去,即然小偷有了准备,那身上必带有凶器,刀之类,其目的就是劫财并不是去杀人,是以防万一被主人发现了,逃不掉时就会行凶了,还有的小偷盲目入室盗窃的,身上也会带有凶器,其目的也是为了防身,时时刻刻都会对室内主人构成伤害,所以可以断定,夜晚的小偷不仅仅是小偷,入室后应该是最危险也是最凶残的坏人。
根据以上对夜晚入室的小偷分析推论,只要是发现或遇上小偷夜晚入室盗窃,一定不要客气,对小偷客气就是对自已及家人的生命不负责任,要敢于面对,要提高警惕,不过开始对小偷语言不要过激,最好劝他走人,说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什么的,实在不行让他拿点什么,舍财免灾,如果小偷不干心,不想逃跑的话,那就有些危险了,这时主人就不要想大多了,能把小偷干爬下或活捉最好,打跑了也行,万一主人下手过重,失手把小偷打死了或打残了,那也是自卫,也不会有罪,因为你不干掉小偷,此时的小偷就会干掉你,甚至会牵扯到全家的性命。
总之,小偷夜晚撞入你家,决对不是一件好事,对双方而言,搞不好就会出人命,比如,室内主人是老人或小孩,又打不过小偷,那么只能眼看着小偷行窃或敲诈,如果小偷未达到目的,说不准就会对室内的人行凶,与其这样,说什么对夜撞小偷都不能留情,拼了命也要自卫,因为后果已经有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还有,睡觉前床上一定要放点自卫的东西,比如说钳子,榔头,起子什么的,以防万一嘛。
最后说一点,问答题说夜撞小偷已得手后走出,这个走出后有没有面对主人,有没有对主人构成危险呢,这都没说清楚怎么定论,如果是真的小偷,偷完要走人,那就让他走呗,最多房主吃了点亏而已,过后房主可以报警嘛,如果当时主人在没有遇到危险的情况下,用弹弓打死了准备走的小偷,这不属于自卫,是解恨,此时打死小偷是违法的,必竞小偷只偷了点东西还罪不至死嘛。
如下解答:
应该算是正当防卫性质,但按照目前的法律,恐怕得承当一定的责任!所以有必要修改相关法律,放宽正当防卫的条件,对故意盗窃、伤害别人的犯罪行为,使受害人不必有太多的顾忌,可以完全行使正当防卫权力,有效遏制犯罪,弘扬见义勇为行为,彰显社会正义!
如下解答:
无罪!如果判其有罪的话那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就是"护恶杀善"纵容小偷可以肆意入室盗窃,行凶,更有暗示受害人绝对不可以反抗之嫌?
打击犯罪是每个国人的责任和担当,只有全民行动起来,勇敢地同犯罪嫌疑人作斗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才能打击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根除犯罪,国家才能长治久安。。。